欢迎来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博客详情
当前位置: 首页> 博客详情
关于购买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28
阅读量:4859
作者:admin
收藏:
关于购买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8-05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山公用”)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集团”)持有的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科技”) 95.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收购完成后中山公用将成为名城科技的控股股东。

2、本次交易作价拟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单位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3、本次交易拟以现金方式交割,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需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细节有待与交易对方进一步磋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本次交易预计需中汇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亦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程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筹划中)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环保+水务”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深化公司“成为全国领先的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汇集团持有的名城科技95.50%股权,收购完成后中山公用将成为名城科技的控股股东。公司与中汇集团正在就本次交易进行协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为中汇集团,中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中汇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筹划中)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日期:2007年8月24日

4、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

5、法定代表人:何锐驹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9,475,263.23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66459520X

8、经营范围:对直接持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委托管理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中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7.9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筹划中)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成立日期:2002年07月30日

4、注册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华柏新村第10幢2层201

5、法定代表人:钟辉

6、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00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198109000T

8、经营范围: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厕所、化粪池等环卫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卫生管道的安装、维修、排污;环卫设施设备租赁;环卫专业化咨询、设计、施工;研制环卫设施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物业管理、物业租赁、物业清洁服务;环境治理业;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处理;河道打捞;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水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及净化后的再利用活动;流动公厕等环卫设施设备租赁、代管理服务;环保产品设计开发、销售;环保资源投资、研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货运经营;销售:电动车、电动车配件、汽车配件;劳保用品;以下项目分支机构经营:环卫设备加工、生产、制造、销售;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此项目限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厂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5.50%

2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50%

合计

100.00%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中汇集团直接持有名城科技95.50%股权,为名城科技的控股股东。

四、本次交易(筹划中)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交易目前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公司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细节有待与交易对方进一步磋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本次交易预计需中汇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亦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程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本次交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上一页: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一页: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