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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23
阅读量:4372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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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8-05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2018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春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李春辉个人简历附后)。

李春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李春辉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申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通过,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春辉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88389268

传真号码:0760-88830011

电子邮箱:lich@zpug.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邮政编码:528403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李春辉,男,1983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曾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证券事务代表,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中山尚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部副总经理。李春辉先生于2018年1月起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李春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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