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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2-04-19
阅读量:8142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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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2-01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下称“供水公司”)、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污水公司”)及污水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珍家山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核定:

1、公司为供水公司和污水公司提供2012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为人民币5.6亿元(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托等),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其中,对供水公司担保额度共计为人民币5.1亿元,对污水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5亿元。

2、由污水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珍家山公司提供2012年全年贷款担保额度共计为人民币1.4亿元,该担保额度主要用于珍家山公司现有银行借款。

2012年4月14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供水公司、污水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珍家山公司则是污水公司属下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名称: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7年3月1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东区竹苑路银竹街23号

法定代表人:刘雪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58,871.73万元

主营业务:自来水供应;承接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安装工程、仪器仪表的安装及维修;销售水泥构件、净水材料;承接室内装饰工程。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供水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总资产177,357.48万元,净资产89,852.55万元,资产负债率48.37%,负债总额85,782.9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9,782.9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营业收入56,138.04万元,利润总额2,446.01万元,净利润2,382.47万元。

 

被担保人的名称: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6月20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105国道中山三桥侧秀山村内

法定代表人:黄南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其他环境污染检测。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污水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总资产47,425.74万元,净资产17,849.91万元,资产负债率62.36%,负债总额29,575.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610.1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营业收入10.068.88万元,利润总额829.74万元,净利润795.13万元。

 

被担保人的名称: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3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村濠四村

法定代表人:黄南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其他环境污染检测。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是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污水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珍家山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总资产18,119.22万元,净资产3,102.38万元,资产负债率82.88%,负债总额15,016.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51.1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营业收入2.486.31万元,利润总额-774.40万元,净利润-774.0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已为供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总额22,000万元,其中担保额18,000万元是供水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2010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的一系列债务;担保额4,000万元是供水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2011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7日期间一系列债务。

公司为供水公司、污水公司担保以及污水公司为珍家山公司担保2012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为人民币7亿元(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托等),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其中,公司对供水公司担保额度共计为人民币5.1亿元,对污水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5亿元,污水公司对珍家山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供水公司、污水公司及珍家山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上述三家公司进行担保。

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三级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借款用途用于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已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1年4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89%;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2,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2.75%,占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89%。

若公司为供水公司、污水公司及污水公司为珍家山公司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2.37%。

公司逾期担保的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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