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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2-04-19
阅读量:6154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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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监事主席李亮贤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一、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合法;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2-01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9:30在中山市怡景假日酒店贵宾楼会议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主席李亮贤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预案如下: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4,139,123.2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65,852,983.45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6,585,298.35元后,本年未分配利润为959,267,685.1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476,147,308.02元,减去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的2010年度红利119,797,417.80元后,201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15,617,575.32元。

公司拟以2011年末总股本598,987,0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实施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78,683,215股。

公司2011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290,963,039.91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利润分配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变更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11年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在本年度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工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运作状况良好。2011年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募集资金。

(四)公司本年度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平,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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