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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2
阅读量:6159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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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副董事长魏军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32,576,90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3.22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928,834,17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6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1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3,742,73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7%。

4、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617,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1%。

5、公司独立董事周琪先生、监事陶兴荣先生、监事张文忠先生、人力资源总监秦玲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92,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81%;

反对484,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133,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8643%;

反对4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13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92,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81%;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1%;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133,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8643%;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958%;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92,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81%;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1%;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133,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8643%;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958%;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16,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00%;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1%;

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057,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6860%;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958%;

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218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6,376,668.35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97,370,992.17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19年母公司按注册资本的50%为限,提取法定公积金 1,703,702.60元后,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695,667,289.5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386,792,955.89元,减去母公司分配的2018年度利润205,040,477.79元后,2019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77,419,767.67元。

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1,475,111,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8,777,837.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508,641,929.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34,5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18%;

反对542,4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8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075,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7273%;

反对5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272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16,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00%;

反对395,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24%;

弃权1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057,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6860%;

反对3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9280%;

弃权1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86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16,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00%;

反对395,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24%;

弃权1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057,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6860%;

反对3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9280%;

弃权1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86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选举华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16,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00%;

反对543,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82%;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057,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6860%;

反对5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2741%;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9%。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杨骏锴、苏燕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六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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