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8-046
债券代码:112712 债券简称:18中山01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债券简称:18中山01
债券代码:112712
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
上市时间:2018年6月14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 号618 室)
签署日期:2018年6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本公司”或“中山公用”)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与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233,123.87万元(2018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22.99%,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23.9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已审年均可分配利润117,442.27万元(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上市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若后续政策调整,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视情况变化作相应调整。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发行人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相关材料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Zhongshan Public Utilities Group Co., 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中山公用
5、股票代码:000685
6、注册资本:147,511.14万元
7、法定代表人:何锐驹
8、公司设立日期:1992年12月26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1935372689
10、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11、董事会秘书(代):何清
12、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13、邮政编码:528403
14、联系电话:0760-88380008
15、联系传真:0760-88380011
16、电子信箱:zpug@zpug.net
17、互联网网址:http://www.zpug.net
18、经营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及管理,市场的经营及管理,投资及投资策划、咨询和管理等业务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简称:18中山01
债券代码:112712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0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9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8年5月22日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5.30%。
(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及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首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票面利率为5.30%。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续期限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3、起息日:2018年5月22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5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6、兑付日:2023年5月22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为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根据监管部门和中诚信证评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6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还款范围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2018年5月23日,发行人出具了《资金到账证明及责任承诺》,确认截至2018年5月23日止,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整,扣除承销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玖亿玖仟伍佰万元(¥995,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2018年5月23日汇入发行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交易所深证上[2018]264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6月14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进行转让,证券简称为“18中山01”,证券代码为“112712”。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托管证明,本期债券已经全部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3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5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601,154.19 | 1,584,303.43 | 1,505,910.49 | 1,408,002.46 |
总负债 | 368,030.32 | 360,724.81 | 355,428.29 | 301,738.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12,458.75 | 1,202,949.08 | 1,133,023.14 | 1,089,258.94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1-3月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营业收入 | 36,736.93 | 161,399.89 | 146,260.17 | 149,677.64 |
净利润 | 19,547.84 | 110,067.70 | 99,971.75 | 152,928.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925.07 | 106,693.12 | 96,267.75 | 149,365.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20.14 | 56,399.59 | 43,183.27 | 22,392.8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32,630.07 | 26,096.34 | -93,236.39 | 86,413.50 |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8.03.31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资产负债率 | 22.99% | 22.77% | 23.60% | 21.43% |
流动比率 | 0.76 | 0.76 | 0.79 | 2.11 |
速动比率 | 0.70 | 0.72 | 0.76 | 2.03 |
项目 | 2018年1-3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22 | 4.36 | 3.90 | 4.76 |
存货周转率(次) | 7.92 | 11.13 | 11.10 | 11.49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08 | 0.10 | 0.10 | 0.12 |
注:2018年1-3月周转率经过年化处理。
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 目 | 2018年1-3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9.15% | 8.72% | 17.37% |
基本每股收益 | 0.13 | 0.72 | 0.65 | 1.06 |
稀释每股收益 | 0.13 | 0.72 | 0.65 | 1.06 |
第六节 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七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中诚信证评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中山公用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中山公用的相关状况,如发现中山公用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中诚信证评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中山公用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中山公用提供相关资料。
中诚信证评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中山公用、监管部门等。
第八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经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6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还款范围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法定代表人:何锐驹
联系人:何清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电话:0760-88380008
传真:0760-88380011
邮政编码:528403
二、主承销商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项目主办人:刘建、周熙亮
电话:020-87550265、020-87550565
传真:020-87554536
邮政编码:510075
三、分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项目负责人:杜柏锟、褚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12层
电话:010-83321300
传真:010-83321155
邮政编码:518038
四、分销商
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项目负责人:文哲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 号平安财富大厦 20 层
电话:021-51759919
传真:021-51782321
邮政编码:200122
五、发行人律师
名称: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陈默
经办律师:郑海珠、卢润姿
电话:020-85608818
传真:020-38988393
六、审计机构
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1001-1008房
负责人:蒋洪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韶华、刘远帅、陈昭
电话:020-36108457
传真:020-83800977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人员:张卡、刘衍青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八、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账户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602000129200191192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84600600018800023806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十、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000
十一、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周宁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3、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
三、查阅地点
(一)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电话:86-760-88380008
传真:86-760-88380011
联系人:何清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联系人:刘建、周熙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薄记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