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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6
阅读量:416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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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8-038

                           债券代码:112712                 债券简称:18中山0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1031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97号),该文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次债券名称由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首期名称确定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6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债券简称为“18中山01”,债券代码为“112712”

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发行人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等。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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