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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08
阅读量:5363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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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预计2013年与公用工程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金额不超过7,338.8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进行。给排水工程设计;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3-01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13年与公用工程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金额不超过7,338.8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进行。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与公用工程进行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交易。公司 2012 年度与公用工程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6,255.54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爱学、黄成平、王明华、黄焕明、张磊及徐化群均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310

 218.26 

0.59

小计

310

 218.26 

0.59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28.8

28.38

12.44

小计

28.8

28.38

12.4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7,000

6,008.90

35.02

小计

7,000

6,008.90

35.02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77,115.68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新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

主营业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接GB1级压力管道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电脑应用工程开发;加工、制作、销售:自来水钢管、金属配件、金属结构件(分支机构经营)。

住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2号一、二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3.31

资产总额

18,207.84

净资产

6,085.68

营业收入

2,554.44

净利润

22.75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用工程是公司大股东中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公用工程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长期的合作经验,上述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公用工程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接受公用工程提供的劳务。

201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共计6,008.89万元。(详情请见公司 2012 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 2013 年公司及子公司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 2013 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7,00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公用工程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实际发生时签署。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人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不会因为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历年来此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对此类交易的审计意见,认为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公平的,定价依据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持续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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